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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树:一个文化殉道者的收藏悲剧






[日期:2012-02-04] 来源:新浪  作者:吴树 [字体: ]


  欧阳杰是个典型的书呆子,认死理、要面子,他反驳校长说:“从文物介入历史是最好的教育方式,学生爱听易懂。考试倒数第一怕什么?要比就比出社会以后什么样的学生更有用!现在的应试教育太落后,已经不能适应时代!”

  如此又过了半年,校长无奈地通知他:“欧阳老师,你的理论是正确的,但是与我们目前的现状相差太远。学校研究决定,让你自己申请内退。这样也好,保留40%工资,你还可以专门从事文物研究,取得更大成就!”

  半小时后,欧阳杰就向校长递交了辞职申请书。中国的知识分子嘛,自尊心是最大的剩余价值。自此,“玉夫子”成为全省第一位专职古董收藏家。

  辞职以前,欧阳杰的家境尚可。尽管太太病休在家,两口子每月的收入还有三千多块钱,儿子在北京读大学,每月补贴一千,夫妇俩再从嘴里抠下点银两,加上欧阳杰还有点业余补课费,书房里那些古董玩器每年倒也可以添加一些。可是自打欧阳杰辞职后,又赶上通货膨胀、物价上涨,别说继续去淘宝、收藏,连正常生活都过得紧巴巴的了。

  凡是搞过收藏的人都能体会:一旦上了这条“贼船”,就跟吸食了海洛因和大麻没两样,见到自己喜欢的玩意儿,那都是魂牵梦绕、难舍难分,千方百计要把它弄到手方肯罢休。毫无疑问,“玉夫子”欧阳杰早已是这条不归路上的“瘾君子”了。我曾有幸参观过他的书房,书架小半用来摆书,大半摆的是古董。

  正如欧阳杰时常自我标榜的那样,他的收藏品味很高,百来件藏品多半是新石器时期的陶器和玉器,其中尤以良渚文化和齐家文化的玉器最多最精,件件堪称国宝。曾经有两位香港收藏家想“一窝端”收购他80多件古玉,出价200万港币,被他拒绝了。他对我说:“假如政策放宽,这些东西能上拍,哪一件不可以拍出百来万?再说,这些东西都是我费尽心机一件一件收藏起来的,图的是我喜欢,我能卖吗?除非我穷得没饭吃!”

  不幸得很,这句话很快就兑现了。也不知道后来欧阳杰是不是真穷到生计难维持了,他被学校解雇后的第二年,当地电视台的一位朋友打电话告诉我:“欧阳杰老师被拘留了,罪名是文物诈骗!”

  认识欧阳杰的人,谁也不会相信那位老夫子竟然还有“诈骗”的能力。听到消息后我就去了他儿子在读的那所大学,赶上小欧阳正收拾行李要去火车站。孩子明年就研究生毕业,学业正紧。他匆忙告诉我:“父亲真的出事了。因为母亲心脏病加重要做手术,家里一分钱存款也没有,父亲只好忍痛割爱将他最喜欢的一只良渚玉琮以8万块钱的价格卖给了省城一位古董商。没想到一周后那人找父亲退货,说是经专家鉴定,那只玉琮是现代仿品,只值几百块钱,而父亲已经将钱交付到医院。无奈之下,父亲据理力争说玉琮绝对是出土真品,自己不会打眼。争来争去,人家将父亲告到公安局,说他故意诈骗。公安便找了电视台鉴宝团的两位玉器方面的专家重新鉴定,那两位专家说玉琮是大开门的假货、是低仿品。父亲退不了钱,便被公安局以诈骗罪拘留了……”

  我看过欧阳杰那只玉琮,上下5层,每一层都雕刻了良渚文化的典型图案兽面神人,工艺繁复,精美之至。而且通体包浆淳厚、宝光内敛,具备出土良渚文化典型器的全部特征。记得当时我曾经出价5万,想欧阳杰转让此物,但他说那件东西是他的镇宅之宝,难以割爱。

  我也认识电视台《鉴宝》团的那两位古玉鉴定专家,一位是省考古队的专家,另一位是当地博物馆文物鉴定小组成员。我曾跟节目制片人开玩笑说两位专家是绝配,那位考古工作者看东西“形而下”,除开自己参加的考古发掘之外,别的物件基本上不认。而那位博物馆馆员“形而上”,仿得好的都认,曾多次误将高仿品当作文物推荐馆藏。既然两位不同风格的专家都一致看假,我不禁为欧阳杰捏了一把汗。

  几天后,小欧阳返回北京。他沮丧地告诉我:“假若还不了钱,父亲有可能被起诉。我去找过那两位鉴定专家,他们坚持说玉琮是赝品,而且说在鉴宝会上见过我父亲,曾经被我父亲批得狼狈不堪。‘你父亲的眼力很好,不可能打眼,一定是急着用钱才干出这种糊涂事!’”

  情急之下,我给小欧阳出了个主意。我让他赶快再赶回原籍,向公安局提出到北京请国家级专家再次对玉琮进行复鉴。像这种官司,只要被告方申请的专家具有权威资质,司法部门一般都不会拒绝。

  在我的介入下,两位北京的古玉器专家对欧阳杰卖出去的良渚玉琮进行了鉴定,并出具了旁证材料,结论是:玉琮是良渚文化时期的真品、精品。“玉夫子”毫无悬念地被释放回家。没想到的是,半个月以后,小欧阳又跑来找我,说头天晚上他父亲再次被公安局拘留,这一次的罪名是“非法买卖出土文物重器”。

  我思忖,“玉夫子”这一回真的惹上麻烦了。果不其然,公安局质询“玉夫子”:按照国家《文物法》规定,凡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。此前尘埃落定的那只良渚玉琮既然是货真价实的出土物件,那就属于国家一级文物。既然是国家一级文物,你必须得讲清楚它的出处。你说是在市场上买的,那你就交出卖主。而这一类东西大半都是在地摊上或私下里成交的,上哪儿找卖主去?你要交不出卖主,那就是你自个儿刨坟掘墓盗取的!那是什么罪?非法买卖出土文物外加盗墓,判十年八年的都算从宽处理!

  后来我听说,好在“玉夫子”读书人出身,记忆力惊人,在便衣警察的监护下一连在地摊上蹲守了一星期,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个西装革履、油头粉面的江北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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